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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京师范大学传媒类招生简章

2015-12-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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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一、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主持采访、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采访、影视编导、企划撰稿、策划执行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收

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省招生20名,面向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10名;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 米及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年12月10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3 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8:00-下午16: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

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问答,文学常识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

奏乐请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U盘,现场备有MP3播放器,提供U盘中的MP3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

一种,限时2~3分钟)。专业考试四项满分为300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项满分各为80分,综合素质考查项满分为60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收本科生32名,

其中面向江苏省招收24名(文理不限),面向浙江、湖南两省各招收4名(均为文科3名,理科1名);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我校将不再对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组织校考,考生直接参加生源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或统考。

2.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根据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选拔的需求,参照义务教育中学阶段课程标准,重点考查考生的影视作品分析及创作的基本能力、综合艺术感悟能力、审美能力,考核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300分)。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17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7 日17时)。联考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信息和网上缴费。

网报系统实行考生个人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考试费按每生4门考试科目共240元收取。

(2)考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左右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新传大楼)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 上午9:00-11:30,影评创作

2016年1月17日 下午14:30-16: 00,故事创作

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满分为200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各100分;

A.影评写作主要考查考生的影视审美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观看影视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影评写作,字数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含影片播放时间)共2小时30分钟。

B.故事创作主要考查考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和感悟能力、艺术表现与创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根据题目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字数不少于800字。故事创作考试时间共1小时30分钟。

‚面试科目: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察,满分为100分。其中,才艺展示20分,综合素养考察80分。

A.才艺展示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自然条件、才艺水平和艺术修养。考试内容为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五类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伴奏音乐,请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放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时间不超过2分钟。

B.综合素养考察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性格爱好、特点特长;口头表达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和生活观察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考试形式为考生现场回答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相关的问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

3.有关浙江省、湖南省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和专业分(江苏考生要求达到联考前300名)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面向江苏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机构、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专业扎实、技法娴熟、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的应用型高级摄影摄像人才。毕业生可在上述单位从事影视摄影、影像编辑、后期剪辑、节目制作等工作。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省招收本科生20名(文理不限);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影视摄影与制作事业相关专业工作。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校考),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年12月10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3 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A4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报到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8:00-下午16:30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大厅(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4.报到所需材料: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考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

6.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7.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为笔试,包括视觉故事构成、影视图像分析、影视摄影基础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每个科目满分100分,专业成绩总分300 分。

(1)视觉故事构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多种图案素材,考生经构思后,任意选择素材中适用的图案进行剪贴组合,构成具有故事情节的四幅连环组图,并在每幅图案下面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对图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阐述。四幅连环组图与简要的文字说明构成一个完整的视觉故事。

具体说明:

考生可任意选择与使用考试提供的图案素材(数量不限)进行剪切、拼接、粘贴到试卷中形成组图并可对组图进行加色和绘画。

‚考生不得自带图案素材,违者按作弊论处。

ƒ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工具。

(2)影视图像分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影视作品截图3-5幅,并从影视

摄影专业角度提出艺术形式、表现技巧、主题思想等方面的问题,请考生回答。

参考书目:

骆志伟:《影视作品分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

李培林:《摄影创作与审美》,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3)影视摄影基础考试内容:

影视摄影基础知识,包括静态图片摄影知识与动态影视摄影知识。

参考书目:

卜新章:《摄影基础——摄影实战技巧》,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郑国恩:《影视摄影艺术》,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8.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将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书面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

(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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